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者:管理学院公共账号发布时间:2018-11-12浏览次数:1283

对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任课教师授课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学院博士研究生课程考核的各个环节,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办法

博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任课教师可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如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撰写课程论文等,具体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该课程教学大纲决定。考核要严肃认真,既要反映博士研究生接受知识的程度,又要反映其灵活运用、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试卷要求

为了妥善保管和保存考核记录,试卷采用统一格式。以考试方式进行考核的,须按照学院统一的试卷格式,具体格式可在学院网页中下载。撰写课程论文、读书报告的,撰写格式应参照公开发表论文的样式。

三、考试安排

公共课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根据研究生部的安排而定,专业课由学院负责安排,考试时间、地点一旦确定应尽快通知学生和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应根据考试地点对参加考试的学生进行座次安排,其他同学未经允许不准参加考试。学生应按照要求参加考试,违反考场纪律的以**或作弊论处。

四、成绩评定

博士研究生考试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任课教师在评定成绩时应综合考虑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避免简单地将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最终成绩。为了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任课教师在批改试卷、对学生进行评分时应有评分依据。无法列出评分依据的(如撰写论文等),应在评分之外书写评语。任课教师在考核、评定分数时应考虑学生成绩段的合理分布,避免学生平均成绩太高或太低。

五、成绩管理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成绩实行计算机管理,由任课教师进行网上成绩录入。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成绩录入计算机系统,并将录入成绩打印2份,经任课教师签字后,连同试卷送至学院教学秘书处。一份由教学秘书送至研究生部,一份连同试卷学院留存。

六、试卷保存

公共课试卷由课程承担学院保存,专业课由我院自行保存,所有试卷在学生毕业后保存3年以上。学院在保存试卷时将检查任课教师提交的试卷文件是否齐全。如: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安排、任课教师签字后的成绩单、装订齐全的试卷等。

 

 

                                                         管理学院

一八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