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学院概况  通知公告

管理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网络远程面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0-07-26

管理学院

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网络远程面试工作方案


为做好管理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网络远程面试工作办法》(杭电教通[2020]49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网络远程面试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管理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确保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稳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分工负责管理。

(二)学校教务处负责制订招生面试工作方案,统筹协调专业学院面试工作安排

(三)学院成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正、副组长。

(四)学院成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五个工作小组:面试组织组、纪律检查组、技术保障组、考务后勤组与考生申诉联系人(何照清  联系电话:0571-86919073)。

(五)学院成立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包括5人,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担任组员。

三、面试工作

(一)面试录取名额

管理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0人,学校将根据报考情况适度调整招生计划。每位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设志愿服从。

(二)面试方式

1.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参加管理学院组织的网络远程面试,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

2.考生面试顺序按申请号由小到大排序。

3.面试采用钉钉软件。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定于729日上午9:00开始。728日下午与考生进行面试技术测试。

正式开始前30分钟,面试组秘书对考生点名,再次确认考生及其家长的应急电话,并告诉考生面试组的应急联系电话,以备出现掉线、身体不适等紧急情况时联系。

9:15还未能正式签到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内容

1、个人自我介绍:考察交流能力、表达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2、专业知识测试:第二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

3、综合素质测试:考察学生本科表现、潜在能力素质;考察学习能力、科学素养、逻辑思维、推理能力与创新思维等。

4、思想政治测试:考察思想品德状况、思想政治状况等。

(五)面试要求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满分为100分,不设起评分

2.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自我介绍、面试问答);

3.面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面试成绩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须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根据学校招生简章,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二)录取规则及要求

学院在招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录取原则和考生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1.按照招生计划数,对一志愿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专业同分同录);

2.第一志愿录取名额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根据志愿优先原则,统一对第二、第三志愿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对于服从志愿调剂考生,学校将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校内专业排名(参照2020年上半年的本科招生专业考核结果),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材料上报要求

面试结束后,学院在81日前将面试成绩评分表和第一志愿拟录取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原始评分记录和作答情况记录等材料由学院留存。面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须经本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签字上报学校审核。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8月初在本科招生网站上予以公示

五、严肃纪律和违规处理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在面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面试成绩及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管理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最新要求执行。



               管理学院

              202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