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考成绩、实践课成绩录入以及上交教学资料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1-08浏览次数:1256

1、开学初补考已经结束,短学期也即将结束,请各位教师在9月28日前将所有课程成绩录入文件返回至教科办导入成绩。成绩导入后教科办会马上打印出来,请各位教师在9月30日前到教科办核对导入前后成绩是否一致并签名。

2、成绩导入后如果需要修改成绩,需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成绩更正表填写后并附上学生试卷原件交教科办。

3、2005-2006第二学期教学资料请各位老师在10月15日之前上交, 考试课程需要上交的材料有样卷及标准答案、试卷分析表、成绩登记册、教学小结以及学生考试试卷,试卷请装订整齐并在页首附上卷面成绩,补考卷订在后面。(未装订请不要交到教科办,以免丢失)。考查课程需要上交的材料有成绩登记册、教学小结、学生补考卷,学生补考卷请装订并附上卷面成绩。(注:除学生试卷外,所有教学资料都需电子稿。上交后请到教科办签名确认,教科办以此为准确认教师是否已经上交。)实践课程的教学资料也需上交,模板请在教务处网站实践环节处下载。

4、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授课计划也请在10月15日之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