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

发布者:管理学院公共账号发布时间:2018-11-12浏览次数:1331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为申请博士学位而撰写的学术论文,也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主要标志。为了保证博士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现规定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二)表明作者在本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能力和独立从事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并在理论或实践上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本门学科发展具有较大的意义;

(四)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达到国内或国外重要学术刊物可以接收并发表的水平或被使用部门采用,有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五)用于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二年。

二、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要求

(一)博士生入学后,应在第一学年课程学习的同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明确研究方向,确定科研题目;

(二)积极组织博士生参加较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博士生的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按不同学科的特点,可以是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也可以是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高新技术和重大工程技术的开发研究。应强调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并尽可能与博士生导师及其所在博士学位点所承担国家重要科研项目相结合;

(三)论文选题应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范围,鼓励从事新兴领域的科研工作在,并应达到前沿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三、开题报告的一般要求

(一)博士生的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博士生在导师指导下,阅读有关文献和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要做不少于二次的文献阅读报告,其中一次可结合开题报告进行。书面报告不少于8000字,阅读和引用的文献不少于50篇;

(二)文献阅读报告和论文开题报告应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范围内,以学术报告会形式公开进行。开展报告内容,应就课题来源、选题依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和难点、科研条件和实施方案等作出论证。文献阅读报告和论文开题报告,应通过专家评议。开题报告完成后,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制定论文工作实施计划,一式二份,报学院办公室(其中一份送研究生部)。相关汇总单、记录单,交学院办公室存档;

(三)开题报告会由学院负责组织,开题报告应在一级学科范围内集中、公开进行。参加人数中教授、副教授不少于7人,且教授不少于4人。正、副教授参加评审,并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课题应聘请有关学科的教授、副教授参加;

(四)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阶段。如未通过者,在三个月内补作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则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相关考核办法》处理;

(五)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改题,由博士生写书面报告,请导师签署意见,院(系、所)负责人审批后,报研究生部备案,并应及时补作开题报告;

(六)论文开题报告作为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论文阶段报告和学术交流的要求

(一)论文阶段报告,在第二学年第三学期或第三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博士生要对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和所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写成4000字左右的论文工作小结,在所属学科范围内集中公开进行,参加评审的教授、副教授不少于5人,重点审查论文工作进展及有无创新之处。完成后填写《研究生论文阶段报告考核记录单》,交学院办公室备案。

(二)博士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学术活动以及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博士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应达到学校、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

五、博士学位论文工作要求

1.成立博士生指导小组

博士生的培养应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提倡导师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可成立由指导教师牵头,3-5人组成的指导小组,小组参与制定博士生培养计划,检查博士生学习和论文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博士生的实际表现,有权提出淘汰或中止研究生培养议案。

2.实行学位论文审查制度

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导师及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应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论文质量。

3.实行预答辩制度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在正式答辩前三个月举行。预答辩通过者才能进行正式答辩。

4.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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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年十月